(二)从严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提升司法鉴定整体水平。在实践中,目前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良莠不齐,司法鉴定质量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整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业,迫切需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制定教育培训方案;以目标为导向,妥善实施教育培训方案,通过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整体水平。
(三)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目前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管理不完善,虽然各省每年都在组织培训,但仍存在手段单一、监督不力、培训效果不理想等现实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出台《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不仅可以理顺目前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行业的体制机制,还可以与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相匹配,以达到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的目的。
三、制定原则
(一)遵从司法鉴定现行政策的规定,尤其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两个改革文件、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教育培训规定的要求。
(二)遵从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律,对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进行细化、完善,充分借鉴相关省份的已有经验。
(三)考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现状,解决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目前存在的诸多困境,切实提升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水平。
四、主要内容
《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六章三十一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岗前培训、第三章岗位培训、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五章考核评估及第六章附则。主要有以下创新。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引领,突出党纪国法、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细化考核评估和学时管理。
(三)保留岗前培训,删除定位不明确的转岗培训相关内容。
(四)依托全国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培育线上一站式教育培训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网络教育培训。
(五)推动建立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培训师资库和试题库建设。
(六)研究建立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制度。
(七)适用范围增加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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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教育培训与职称评审文件汇编
(整理截至:20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