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公正。司法鉴定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科学技术与法律裁判的桥梁,通过专业、客观的分析确保司法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生活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都可能涉及司法鉴定,但很多人对鉴定的流程、注意事项并不清楚。 今天推出《法医精神病鉴定问答篇》,希望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司法鉴定,走进司法鉴定,熟悉运用司法鉴定,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精神病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涉及法律问题的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行为/法律能力、精神损伤及精神伤残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精神状态鉴定、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危险行评估、精神障碍医学鉴定以及心理、精神相关的其他法医精神病鉴定等。
安徽金瑞司法鉴定所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核批准,开展法医精神病精神状态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业务,具有完备的专业设备,并拥有一支长期从事精神病学研究、高职称、高学历、临床经验丰富的鉴定专家队伍,为委托方提供该项鉴定业务服务。
现就委托方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即法医精神病鉴定中的精神状态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作出如下介绍。
问:精神状态鉴定是指什么?
答:精神状态鉴定是指对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状态的评估。包括有无精神障碍(含智能障碍)及精神障碍的分类。
问:精神损伤类鉴定有哪些?
答:精神损伤类鉴定包括:劳动能力,伤害事件与精神障碍间因果关系,精神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休息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及护理依赖程度等鉴定。
问:何种损伤或出现什么症状的伤残情况会涉及精神伤残?一般伤残鉴定和精神伤残鉴定能否分别进行?
答:因交通事故、工伤或者其他人身伤害导致的颅脑实质性损伤患者,如伤后出现智能下降、人格改变、精神异常等症状表现时,且持续半年以上,可申请精神伤残鉴定。精神伤残是相对于躯体伤残而言,需要有明确的颅脑器质性损害基础,功能性精神障碍(如单纯的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一般不评残。一般伤残鉴定包括躯体伤残和精神伤残,在满足鉴定条件的情况下(如鉴定机构资质、鉴定人资质、治疗时间等),一并委托躯体和精神伤残鉴定,或单独委托精神伤残鉴定均可。
问:法医精神病鉴定的一般委托流程是什么?